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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医疗纠纷引争议科学鉴定巧化解(图)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近日,响水县医患调处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一起医患纠纷通过“尸检”鉴定、司法鉴定确定死因,明确责任,巧妙化解纠纷。

死者王某,系响水县黄圩镇村民,于20171014 日因精神病发作殴打邻居,被派出所移送至县精神病院,住院期间突然倒地不省人事,医护人员就地全力抢救无效而死亡。

该县医调中心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调解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解处理。死者家属认为是一起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要求给予80万元死亡赔偿金。院方认为死者是突发性死亡,医院已尽到救死扶伤的义务,不存在医疗过错,高额赔偿款不予承认。调解小组经过反复讨论一致认为应通过“尸检”确定死因,此建议立急得到医方同意但遭到死者家属拒绝。经调解员与死者家属多次沟通,详细解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细则,告知患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方承担不利后果,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说服下死者家属最终同意尸检。

经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死者王某符合肺动脉血栓栓塞而突发死亡。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本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死者是在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发生死亡的,医院对精神病患者疾病预估不到位,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应给予死者亲属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赔偿金,得到医患双方一致认可并成功签订调解协议书,一起医疗纠纷经科学鉴定终于化解。(响水县司法局 陈晓静 陈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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