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乃国,男,汉族,江苏射阳人,196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任射阳县临海镇司法所所长至今。
路乃国同志在20年的基层司法实践中,他的足迹踏遍临海镇的村村组组、家家户户,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自己对人民的—片真情送到群众的心中。他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奉献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收获的是党委、政府的信任和老百姓的赞扬,为临海镇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省防激化先进个人,市优秀司法所长,市、县“优秀调解能手”,市忠诚卫士,最美射阳人。
路乃国以超常的人格魅力感染着身边的同志,带出了一个高素质的战斗集体。他所在司法所连续13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十佳政法单位”,被市司法局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 还被省司法厅表彰为防激化工作先进集体、争先创优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和优秀司法所。
路乃国同志,既是司法所所长,又是临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全镇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他都认真对待,耐心调处,使一起起意外事故得到平息,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20年来共参与调处各类疑难矛盾纠纷1341起,涉案金额890余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90余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9人次。
2016年冬天的一天晚上七点多钟,金海村民调主任打来电话报告,该村五组王老太太因赡养问题与儿女发生纠纷,现要投河寻死,接到报告后,路乃国同志顾不得已下村走访社区服刑人员一天的疲劳和剌骨的寒风,迅即骑上电瓶车赶到金海村,和村民调主任一起在做好稳定王老太情绪的基础上,对王老太四个儿女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明白了赡养老人是儿女的应尽义务,也是法定义务,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终于让王老太的四个儿女签下了赡养协议,并当场兑付了当年的粮食和赡养费。
2011年8月份,我镇某公司职工陈某驾车从滨海县办完事回公司,在路过临坍路与陈李线交界处由南向北路段时,撞上骑自行车横过公路的我镇华兴村居民李某,致李某送医院后不治身亡。双方代表私下协商多次没有结果,死者家属纠集多人前往陈家闹事,陈家人被吓得到处躲,路乃国同志闻讯后火速赶往现场,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说服了死者家属,离开陈家,使陈家人得以回家居住,然后他根据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仅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使双方达成了由陈一次性赔偿各种费用13万6仟元给死者家属的调解协议。
路乃国同志总是尽心尽职做好自己的每一项工作。
他精心协调,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每年都组织一次刑释解教人员摸排工作,20年来全镇1065名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了有效安置和帮教,对每一个回归人员都逐一建档立卡,使得全镇刑释解教人员连续多年帮教率为100%。安置率95%以上。
他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自担负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经过他不懈地努力,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注重报到和日常管理,全力推进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筛选吸纳新的社区矫正志愿者100多名;认真执行“三分”管理,先后管理矫正对象496人,目前在册矫正对象有42名。
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服刑人员在他的教育帮助下,已经有22人走上了致富创业之路。
社区服刑人员荀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缓刑在临海司法所服刑,荀某赔偿受害人家属28万元,债台高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荀某获悉本县一个小型加油站18万元转让,荀某想把这个加油站盘下来,可东拼西凑才筹集到8万元,资金还差10万元,荀某向路乃国所长寻求支持,路乃国同志二话没说,就和荀某一起跑银行申请贷款,通过十多天的努力,在路乃国同志的担保下,荀某终于拿到了10万元贷款。加油站盘下来后,在路乃国同志的关注下,荀某夫妇没日没夜吃住在加油站,苦心经营,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已经走上富裕路。
他精心安排,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协调与镇各中心、站、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年来,共举办法治教育培训班102期,出板报176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片40000余份。亲自上法治课162场次,受教育人数近120000人次。开展42次法治“赶大集”,发放宣传资料3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63人次。组织了有500以上人次参加的涉及28部法律的法律知识竞赛8次。向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46条,采纳31条。组织召开了10000多人的法治教育大会4次。
路乃国同志通过多年的普法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普法教育始终坚持五个结合:普法集中面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普法教育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相结合,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相结合。
路乃国同志始终坚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永做组织上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又是一个接受党组织培养多年的党员,我始终铭记做事先做人,正人先正已的道理,时刻告戒自己,做人做事上要对得起组织,下要对得起农民群众,要对得起家人和自己的良心”。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