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建湖县司法局创新机制,借鉴“枫桥经验”,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努力为人民群众解难。
一是借鉴“枫桥经验”,加强多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司法同综治、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协作,在县司法局建立访调对接办公室,县信访局建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打通中心专兼职调解员、派驻调解员与接警接访接案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全天候式”工作对接渠道,及时受理和调处复杂疑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信访事项的纠纷。建立律师值班机制,选派优秀律师到信访接待中心值班,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二是借鉴“枫桥经验”,明确受理范围,规范工作流程。依据《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重点受理调处四类信访矛盾纠纷:一是公民之间有关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权益和其他权益的纠纷;二是公民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四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和信访联席会议协商会办的依法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信访事项;五是其他依法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是借鉴“枫桥经验”,完善调解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与信访部门协调,健全完善商请调解机制,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6月底前访调对接办公室、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挂牌运作,人员安排到位,促进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指导他们坚持依法律、按政策调解,明法析理,息访止争;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是借鉴“枫桥经验”,优化调解队伍,强化工作保障。一是配齐配强调解员,县镇村三级调委会按照“5:2:1”的标准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县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县矛调中心派驻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注重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专业技术人员、城乡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作风建设,按照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秉持中立的要求,选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信访矛盾调解工作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配备到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第一线。(林德洋 孙万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