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江苏·2018春风行动”启动以来,盐城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倾力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一季度全市已经办理涉农援助案件1635件,受援群众满意率达98.5%以上。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依托盐城电视台、盐城广播电台、盐阜大众报社、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地方主流媒体,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广告,刊发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加强法律援助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在全市各个村居粉刷“有理无钱打官司,法律援助帮助你”的宣传标语,载明了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电话,方便了农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结合春节、春耕期间农民工返乡时机、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组成法律援助服务队,深入到各乡镇、集市和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发放“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服务卡”,解答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提高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延伸服务触角,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援助。全市10个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开设专门涉农援助窗口,只要是涉农案件,一律优先受理;在全市148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30个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每个村都聘有法律援助信息员活跃在乡间田头,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收集涉农法律援助信息,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同时积极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贴近农村、服务便捷的职能优势,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群众不出村(居)就可以获得法律帮助。
三是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涉农案件援助范围。紧贴盐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原先的低保2倍标准放宽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把涉及农民群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假种子、假农药坑农案件,环境污染造成种养业损害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等案件全部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开通涉及“三农”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农村“五保”、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援助事项范围不受限制,直接受理。
四实施援调对接,降低涉农案件维权成本。在做好涉农援助案件诉讼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了解基层的优势,结合律援助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双向分流,对部分涉农纠纷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拓展司法鉴定、劳动仲裁等涉农援助项目,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涉农案件减免公证、鉴定费用,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 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