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证处自去年5月改制为“零编制”的事业单位后,积极落实自主管理权,探索建立用人、分配、管理、质量等多项管理机制,为激发公证机构的发展后劲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一套灵活自主的人事管理制度。盐城公证处作为不核定编制的事业单位,参照企业的运作方式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按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公证辅助人员三种类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义务和权利,破除身份终身制,促进公证机构的自主用人,保障人才自主选岗,增强用人制度的灵活性。
二是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分配激励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重新拟定工资分配办法,将人员经费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四项,并适度调增绩效总额所占比例。根据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的不同,合理拉开工资待遇的差距,打破平均主义,激发公证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岗位管理制度。为强化公证机构的公益属性,盐城公证处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制订了职业规范、业务学习、集体讨论和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财务审计等48项业务及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主任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民主管理等运行机制,以健全的内部管理促进公证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是建立一套规范标准的质量监督制度。盐城公证处实行公证质量个人自查、相互检查、集中评议和优秀卷宗推选制度,定期召开质量例会。与全体公证员签订公证质量责任书,对检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明确责任划分和处罚措施,以完善的内部质量监督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公证质量管理。
这一系列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制度,打破了原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坐堂办案”和“无人事自主权”等弊端。2017年盐城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0500件、业务收费突破600万元,创历史新高。公管处